【@一切人】周村优良青年们淄博市青年文化号能够申报啦!还在等甚么!宝博体育全站
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文明号(英文名称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根本功能, 以各行各业一线青年集体为创建主体,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为争创目标,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类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在实践中培育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和培养青年人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
青年文明号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落实于集体成员的思想行动,创建的全部过程和示范效益中。
标识中“Y”是英文“YOUTH(青年)”的第一个字母,代表青年;“Y”的复线代表青年集体。整个标识意为成长在中华广阔大地上的广大青年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青年文明号”为同志题字。
根据《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淄博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决定开展 2018—2019 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 6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其中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 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 40 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各单位要择优推报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青年集体:
1.全体成员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 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等;
4.积极践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 市政府工作,积极投身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宝博体育app,发挥积极作用、 营造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助力“一次办好”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展现良好作为,形成新亮点。
5. 集体团组织健全宝博体育全站,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团的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开展主题创建和“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活动,按要求进行形象和服务展示。
(二)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认定作为对创建集体该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下一年度须重新创建,由市组委会进行认定发牌。各单位推荐集体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所规定数量。市组委会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差额认定一定数量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今年对已命名的 2015 年度淄博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摘牌, 如符合申报条件可重新申报 2018—2019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占今年分配名额)。
(三)已启动行业指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行业, 包括:市直机关工委、法院、税务、自然资源、检察院、住建、 交通、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水利、商务、广播、市场、教育、 铁路、消防、行政审批 18 个行业;未开展行业指除上述行业之外 由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
(四)已开展行业的创建和申报工作,由各区县团(工)委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察推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市组委会上报推荐材料;未开展行业的申报工作,由各区县、大企业团委独立负责,在征求申报单位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后,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五)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申报认定采取书面评审形式,根据各新申报集体申报材料情况,评选出符合标准,在各行各业系统中确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由市组委会统一命名。
(一)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以窗口服务集体为主。申报集体为团组织或非窗口的机关内设科室,原则上不予认定。因机构改革整建制调整的单位,仍符合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按现所在单位归属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须由现单位出具变更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二)无论是行业还是区县推荐,均需要行业和区县团(工)委两个部门同意。行业部门分管科室要主动与推荐单位所在区县团(工)委进行联系和对接,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三)新申报集体在申报的同时,应自行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 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①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②创建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或旗帜;③淄博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 ;④ 申报材料中的主要内容。
(四)凡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应积极参加市组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市组委会将适时组织市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
(五)新申报集体均须填写《淄博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卡》。新申报集体须报送 1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创建集体成员花名册、团组织成立证明材料、创建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照片、视频、文字 说明等)。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认定。
以上材料须于11 月 29 日前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工农青年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