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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博体育官网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分有限公司2019年度陈述择要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781,44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88.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88,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3.8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米、杂粮、果蔬、塑料、矿石等各类用途的智能分选装备和码垛机器人、AGV、智能化立体仓储等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智能包装设备,均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致力于打造为一家集分选、包装、搬运、仓储、装卸为一体的智能园区物流设备综合制造商。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之一,根据分选类别不同,可分为大米、小麦、玉米、豆类、茶叶、花生、籽仁、坚果、种子、果蔬、中药材、盐、塑料、矿石、物资回收等小物料、大物料分选装备,应用领域广泛。根据应用的技术可以分为CCD、近红外、紫外以及履带机等智能分选装备,公司也在大力开发新用途的产品,积极拓展在果蔬、食品、矿产品等领域的应用。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品包括码垛机器人、自动化立体仓库、AGV等,产品可与现有的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产品配套使用。公司生产的码垛机器人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不但满足码垛作业要求,更能够满足客户日益高速化、高效化的生产要求,广泛应用于粮油、饲料、食品、化工、酒饮、印刷等行业。公司的AGV主要应用于汽车、医药、食品等行业。

  公司根据境内以及境外实际情况的不同,针对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模式。境内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通过建立直销体系和网络,直接掌握客户资源,迅速获取市场信息,拥有数万级的客户资源;境外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在境外市场发展经销商,由境外经销商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降低营销成本,更快融入当地经济体系,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公司也注重培养优秀的海外营销人才,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业务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优质的经销商,拓展销售渠道,为公司机器人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生产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板、电子元件、传感器、阀体、气动元器件、伺服电机、高精度减速器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的需求,一般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量”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在采购中注重保持或者开发同优质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联系,相关采购工作开展稳定。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协调计划、技术和品质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采购工作符合公司生产计划,严格把控各项技术标准,保持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了公司生产工作的需求和发展。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等信息组织生产,并据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另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长期生产与销售经验,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对部分标准产品、通用材料提前备货和组装,以缩短供货时间。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是集光、机、电、气、磁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根据待分选物料的外在及内在指标差异有效实现异物剔除与品级分类,是保障分选物料安全和品质、提升分选物料附加值的关键设备。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并依托国内广阔的农产品市场,国产智能分选装备在技术上不断加快创新步伐:一方面,从光电技术开始、CCD技术应用等,分选技术已从宏观识别进一步向微观识别发展,研发出食品内在毒素检查、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添加剂检测、成分在线分析等领域的设备,更加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依托智能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研究及应用技术进步,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可实时提供在线服务、在线故障诊断、在线运行监测、在线数据采集、实现算法及时更新优化等在线管理功能,从而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

  经过多年的发展,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已逐渐运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传统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大米、杂粮和茶叶等农产品精加工领域,在农产品产量、食品安全要求、分选品种增多、生产企业分选要求提升等因素影响下,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在农产品分选领域预计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另外,智能检测分选技术不仅可以用于传统的农产品分选领域,现在还慢慢渗透到工业塑料、矿石、果蔬、工业在线监测等领域。例如,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水果品种越来越多,人们对水果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总体上国内水果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国产水果面临着进口水果的挤压,难以卖到好价格,智能水果检测分选装备可依据大小、瑕疵、糖度、成熟度、水分等指标对水果进行分级分选,使经过分选的水果更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国产水果更好的市场化销售。

  受到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国内工业机器人产量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增速下降,但中国作为工业机器人的最大市场,对标新加坡、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工业机器人密度仍较低,以及中国逐渐消失的人口红利、《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的稳步实施,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随着下游制造业复苏以及5G手机换机潮的带动下,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在经历了2018-2019年下滑后,自2019年10月转正,随后增速逐月增加,国内机器人行业有望转暖。

  中国工业机器人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行业、3C、金属加工、化工橡胶与塑料、食品饮料等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工业机器人取得了部分发展,但是在本体、核心零部件方面国内的技术有待提升。工业机器人品牌市场份额仍较为分散,在汽车和 3C 等对于精度和稳定性要求比较高的领域,大部分市场份额都被外资品牌占据,国产工业机器人主要集中在码垛、上下料、搬运以及金属加工等领域,国产工业机器人需要在焊接、装配与拆卸及喷涂等多个领域实现突破。公司立足于长远发展,看准智能化园区物流装备领域的发展空间,向领先的智能化园区物流综合服务商迈进,争取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162,33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418,271.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69%。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王文刚先生、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年度报告》、《泰禾光电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泰禾光电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以总股本14,888.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4,888,1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85%,低于30%,主要是公司基于目前宏观资金面紧张,资金成本较高,公司未来支出计划等方面的考虑,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未来将主要用于公司研发投入、开展新业务、运营发展:

  1、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8,344,132.41元、38,130,943.58元、50,192,239.22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9.36%、13.03%,占比逐年上升,2020年公司仍会保持高研发投入,贯彻创新思维,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

  2、2020年度,公司开拓智能包装业务、煤炭检测业务,前期市场开拓、生产备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3、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经济环境产生影响,且疫情结束时间尚不明确,公司应储备现金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

  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拓展营销网络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十三)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陈结淼先生、张圣亮先生、蒋本跃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年度报告》、《泰禾光电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泰禾光电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经营发展阶段相匹配,能够为股东提供稳定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宝博体育官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781,44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88.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88,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3.8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8,271.8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1,781,442.1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888,1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智能分选装备及工业机器人,智能分选装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国内智能分选装备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在传统小颗粒农产品应用领域已占据绝大部分市场,未来将会依靠分选技术的进步,市场分选需求扩大,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及拓展智能分选装备应用领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需要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例如持续推进紫外、近红外分选技术、煤炭等矿石分选技术研发等。

  工业机器人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大,公司工业机器人业务处于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需要充足现金流以满足技术研发及业务拓展需求。

  公司目前除继续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正积极拓展智能分选、智能包装、智能码垛、智能装卸等为一体的智能园区物流产业链业务,其中智能装卸业务处于研发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智能包装业务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公司有必要提前做好资金规划,保证业务拓展顺利进行。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418,271.81元,较2018年度下降22.69%,基于目前宏观资金面紧张,资金成本较高,未来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研发投入、开展新业务、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1、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8,344,132.41元、38,130,943.58元、50,192,239.22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9.36%、13.03%,占比逐年上升,2020年公司仍会保持高研发投入,贯彻创新思维,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

  2、2020年度,公司开拓智能包装业务、煤炭检测业务,前期市场开拓、生产备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3、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经济环境产生影响,且疫情结束时间尚不明确,公司应储备现金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提出此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开展新业务、运营发展,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85%,主要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为了适应发展的需求,以及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增加了公司的营业范围,并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营业范围做如下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泰禾光电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582.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76.90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宝博体育全站,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277.33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3,281.65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221.29万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6,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277.3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0036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76.9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泰禾光电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禾光电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东方花旗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查阅了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高管、财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并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488号);

  (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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